招生代码:51071 国家公办学校

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

时间:2019-06-05 15:43:17   来源:    点击:
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
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

 
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

     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
正式学籍的在校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
经济困难学生。涉农专业范围,根据教育部发布的《中等职业学
校专业目录(2010 年修订)》(教职成[2010]4号)及专业设置
管理办法等规定,涉农专业范围为:农林牧渔类所有 32 个专业,
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、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
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 3 个专业。
我省特殊情况的助学金补充政策。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和我省
实际,对个别特殊情况适当放宽享受范围,具体是:
六盘山区、秦巴山区、武陵山区、乌蒙山区、滇桂黔石漠化
区、滇西边境山区、大兴安岭南麓山区、燕山—太行山区、吕梁
山区、大别山区、罗霄山区等 11 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
藏区、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全部
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。
1.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经济负担,对“连片特困地
区”和藏区“两州一县”的中职学校一、二年级学生助学金享受
范围,放宽到包含“县城学生”,不受“农村学生”的限制。
2.为保持我省“9+3”政策的连续性,把“9+3”学生全部纳
入助学金享受范围,不受困难家庭“20%比例”的限制。具体口
径是:按照“9+3”既定政策,一、二年级学生(含内地自治县、
民族待遇县)按全标准发放,三年级学生(不含内地自治县、民
族待遇县)标准减半。
3.为照顾特殊困难学生,将 3 所省属特殊生源中职学校一、
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,不受困难家庭“20%比例”
的限制。

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

     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,资助标准为每
生每年 2000 元。

国家助学金申请、审批与发放程序

     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(学生身份证用于办理学生资助银卡行,必须具备);
2.学生填写《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和《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,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给班主任;
3.班主任在全班进行公开评定,并在助学金申请表和认定申请表上填写评议结果签字后报系初审;
4.各系初审后,由系主任在认定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;
5.学校组织召开资助评审会,确定学校受助学生;
6.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校资助办将受助学生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并上报。
7.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会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。由有关部门在每学期末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,学生凭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,方可取款。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,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。
 
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
 2019年5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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